6月11日,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天津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方案》。据统计,天津市在营加油站874座,汽油年销量总量约254万吨,按乙醇添加标准测算,每年需燃料乙醇约26万吨。
方 案 目 标
有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,2018年8月31日前开始推广,9月30日实现全市封闭运行,除军队特需、国家和特种储备、工业生产用油外,全市区域内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。
进 度 安 排
(一)设施建设、改造阶段(2018年8月底前)。完成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和第一批加油站改造及验收工作,具备乙醇汽油销售条件;陆续实施其他加油站的清洗,提前消化普通汽油库存。
(二)过渡阶段(2018年8月至9月)。发布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通告。乙醇汽油推广与加油站改造并行推进,随改造进度陆续销售乙醇汽油,过渡期内普通汽油与乙醇汽油同时供应。
(三)封闭运行阶段(2018年10月起)。全市开始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,推广初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,着力加强市场监管,巩固推广成果。
2017年9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》。
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京津冀及周边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开始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,2019年实现全覆盖。
到2020年,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,基本实现全覆盖,市场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,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创新体系初步构建,纤维素燃料乙醇5万吨级装置实现示范运行,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到2025年,力争纤维素乙醇实现规模化生产,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技术、装备和产业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,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。
中欧布局高清洁汽油生产基地,年产20万吨,同时满足乙醇汽油的资格审查和生产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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